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明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2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宿豫商初字第0040号 |
案号 |
(2014)宿豫执字第01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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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明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海洋印务公司废纸款63670元,并支付违约金6367元。 二、被告吕明顺、吕友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4-06-23 |
发布时间 |
2017-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