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04********2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202民初836号
案号
(2019)吉0202执4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康杰于2018年7月29日偿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信用卡借款22107.62元; 二、康杰于2018年7月29日偿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信用卡借款的利息10459.60元,分期手续费2778.52元,滞纳金16047.24元; 三、康杰于2018年7月29日偿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的利息、复利、滞纳金、违约金(自2018年5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规定的标准计算)。 案件受理费835元,由康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03-07
发布时间
2019-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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