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9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4民初10148号
案号
(2019)沪0114执70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毅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4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另案诉讼费8,675元,共计478,675元,具体支付日期如下:于2019年7月18日之前支付10万元,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支付10万元,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14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138,675元;  二、本案受理费8,956元,减半收取计4,478元,财产保全费3,098元,合计诉讼费7,576元,由被告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一并支付于原告;  三、若被告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上述第一、二款按期足额履行的,被告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未付金额的10%加付违约金,并且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12-10
发布时间
2020-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1399811306U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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