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丽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3********3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武邹民初字第00667号 |
案号 |
(2016)苏0412执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凯、曾丽芬结欠原告陈志忠借款41000元,该款于2015年8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6年2月5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16年12月15日支付11000元。若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则不再分期履行,由被告另行承担违约金4000元,原告有权就全部41000元中未履行部分和违约金4000元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1-06 |
发布时间 |
2017-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