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9********3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17民初21627号 |
案号 |
(2019)沪0117执46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倪俊给付原告程龙灯装修工程款120,000元(具体给付方式:于2018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按四分之一收675元,由原告程龙灯承担300元(已付),被告倪俊承担375元(已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时间 |
2019-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