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9********3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沪0117民初21627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46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俊给付原告程龙灯装修工程款120,000元(具体给付方式:于2018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按四分之一收675元,由原告程龙灯承担300元(已付),被告倪俊承担375元(已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8-12
发布时间
2019-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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