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舒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02********3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科民初字第5844号
案号
(2016)内0502执1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丁舒扬偿还原告金磊欠款720000元,支付利息158400元,且利息按月利率2%顺延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92元,由被告丁舒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6-05-25
发布时间
2016-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