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华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23********3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1123民初774号
案号
(2017)赣1123执1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0000元并支付利息;本案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7-01-22
发布时间
2017-0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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