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华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3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1123民初766号 |
案号 |
(2017)赣1123执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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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夏华书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支付利息;由被告夏华书、夏志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11600元并支付利息;本案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1-22 |
发布时间 |
2017-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