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慧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6********3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红民初字第1204号 |
案号 |
(2018)赣0102执1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19477.59元罚息60068.07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2、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执行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230元及保全费3420元 3、对被执行人位于龙韵大厦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 5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4-27 |
发布时间 |
2018-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