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30********37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菏牡商初字第1257号
案号
(2018)鲁1702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邵达超、李蕾偿还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297000元,支付利息、逾期利息,被告贾敏、刘英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7-09
发布时间
2018-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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