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文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533********4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宜珙民初字第99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珙法执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黄正祥、田文菊偿还原告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210000元。该款被告黄正祥、田文菊于2015年12月25日前偿还原告100000元、2017年12月25日前偿还原告11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4-29 |
发布时间 |
2016-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