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红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2********4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内0502民初4676号
案号
(2017)内0502执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红珠偿还原告韩纪红借款本金5000.00元,支付利息1000.00元,本息合计6000.00元,此款于2016年12月30日一次性给付。 案件受理费50.00元,已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马红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7-04-08
发布时间
2017-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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