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21********4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包昆民初字第2323号调解
案号
(2014)包昆执执字第015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给付原告王淑媛共计9737.6元,此款于2014年8月10日之前付清。 二,被告云霞赔偿原告王淑媛共计56327.66元,2014年7月25日给付2000元,余款54327.66元于2014年9月1日之前付清。 三,被告彩霞对上述款项在事故车辆蒙BCX766雪福来乐驰小轿车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4-09-22
发布时间
2015-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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