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强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04********4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台椒民初字第00331号 |
案号 |
(2012)台椒执民字第01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苟奎支付申请人林小香34823.34元,诉讼费440元。被申请人董强龙;谢燕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2-08-14 |
发布时间 |
2014-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