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印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2********4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105民初7040号 |
案号 |
(2020)浙0105执3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拱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印海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52131.88元及利息7046.27元(暂计算至2017年6月26日,此后的利息以垫付款52131.88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六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印凯对被告印海亮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