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83********4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渝0117民初10444号 |
案号 |
(2019)渝0117执2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渝0117民初10444号民事判决: 一、由被告彭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行借款本金36万元及利息;二、被告陶强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陶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彭刚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