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秋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5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2民初6489号
案号
(2021)鲁0215执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孙梁、王秋云尚欠原告青岛鑫大宝鞋材厂货款27796元,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1年2月1日前各支付原告9000元。剩余货款9796元于2021年5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了结本纠纷。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原告可按照未付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应额外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75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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