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5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701民初406号 |
案号 |
(2019)新2701执7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路淑玲、叶继忠、汪进轩、卢献玲、耿恒用、耿恒女、孙正全、王慧琴、顾其根、龚传玲、刘兴华、陶桂花、朱国团、霍红于被告路淑玲、叶继忠共同偿还贷款本金349661.41元、利息及罚息100675.14元(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案件受理费8055元,共计458391.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19-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