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704********6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102刑初552号 |
案号 |
(2019)赣0102执恢4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如贵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因本案在外地看守所代押的三日,即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邓小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因本案在外地看守所代押的六日,即自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19-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