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艳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1********4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603刑初204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11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吕艳艳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1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二、被告人吕艳召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手机十一部、豫d68m16号白色现代小汽车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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