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丽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4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11民初2152号 |
案号 |
(2021)赣0111执1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章丽军同意于2021年5月4日起按月分六次偿还原告熊川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0.86万元(利息计算方式:以2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5月17日起算至2021年11月3日,扣减被告已支付的利息1.3万元):1.于2021年5月4日至6月3日期间,支付第一笔4万元;2.于2021年6月4日至7月3日期间,支付第二笔4万元;3.于2021年7月4日至8月3日期间,支付第三笔4万元;4.于2021年8月4日至9月3日期间,支付第四笔4万元;5.于2021年9月4日至10月3日期间,支付第五笔4万元;6.于2021年10月4日至11月3日期间,支付第六笔4.86万元;二、若被告章丽军未按上述第一款约定的任何一期足额履行偿还义务,则原告熊川可立即就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45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申请费1720元,共计4170元,由被告章丽军承担,并于2021年11月3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