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柳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1********1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526民初5号 |
案号 |
(2021)川1526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何伟与李柳燕之间的赠与行为关系无效;二、被告李柳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明红人民币107716.9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