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冀南新区公交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427刑初205号 |
案号 |
(2018)冀0427执8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浩、李荟祥、李珂慧、宋桂敏医疗费9042.27元、死亡赔偿金36667元,合计:45709.27元。2.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冀南新区公交有限共计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浩、李荟祥、李珂慧、宋佳敏尸检费1500元、死亡赔偿金201713元、丧葬费28493.5元、李荟祥生活费29394元、李珂慧生活费39192元、宋桂敏生活费31353.6元,共计:331646.1元(已赔付30000元);被告人孙贵森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12-10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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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新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92308423341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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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马头生态工业城创业服务中心大楼63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