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林斌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35L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03民初4499号
案号
(2021)赣0703执46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林斌木业有限公司、刘海斌连带赔偿原告南康区木友家具厂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060288元;二、被告钟彦林赔偿原告南康区木友家具厂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8436元;三、履行期限:上述判决确定款项,限履行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履行完毕;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50元,减半收取12075元,由被告江西林斌木业有限公司、刘海斌承担11471元,由被告钟彦林承担60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8-13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海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2MA35L2J08C
登记机关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幸福村北岸陈家自然村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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