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邬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802********0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003刑初91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11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挽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三、被告人黄超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四、被告人罗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五、被告人欧景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六、被告人廖小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七、被告人卢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八、被告人周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