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尚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2********2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722民初2013号
案号
(2021)陕0722执1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尚华、鲁凤英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胡春利借款本金135万元及利息(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35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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