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梓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4民初10705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3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梓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士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服务费10,000元;二、被告上海梓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安土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安士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春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59811890X5 |
登记机关 |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421号六楼55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