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4********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824民初1004号 |
案号 |
(2021)浙0824执1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涛返还原告江健标借款本金 2 2万元并支付利息3 万元、律师费 1. 1万元、诉讼费 2 6 0 7. 5元,合计 2 6 3 6 0 7. 5元,定于 2 0 2 1年 6月 3 0日前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