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荣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05********4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104民初2055号
案号
(2021)内0104执14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荣峰欠二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35000元,被告荣峰于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剩余借款65000元,被告荣峰分26期偿还完毕,被告荣峰从2021年8月1日起每月的30日前偿还原告2500元,直至偿还完毕。如有一期未按时支付,则被告荣峰除偿还原告未付本金外并支付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按照月息2分直至付清为止)。2、被告高恒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88元,由原告郭全生、郭香枝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