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03********0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民终5627号 |
案号 |
(2021)京0107执恢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蔡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祁文英借款4 257 000元,并以4 257 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给付祁文英借期内二个月的利息以及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二、何国林对蔡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