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7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7民初4313号
案号
(2021)沪0117执6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刘凯瑞借款40,000元; 二、被告张楠于本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凯瑞逾期还款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2021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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