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21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303民初3105号
案号
(2017)鲁0303执3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淄博光润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煤气炉设备款1400000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250000元; 二、被告谭荣生、谭晨洋在被告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时,分别以其认缴出资600万元和4000万元为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2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6-15
发布时间
2017-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谭晨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528552179950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