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新桃花源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民二初字第4045号 |
案号 |
(2018)豫0105执恢1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与三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河南新桃花源实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河南金威化工有限公司债权400万元及利息(以4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息24%自2015年2月16日起计算)。被告王宇红、郑州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告河南新桃花源实业有限公司、王宇红、郑州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于2015年5月2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于2015年6月2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万元。于2015年8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 二、被告河南新桃花源实业有限公司、王宇红、郑州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还款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原告自愿放弃协议约定之外的利息,并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19720元(诉讼费39440元,调解减半收取)及保全费5000元。各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如三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或未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还款项对三被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继续计算未还本金自2015年5月1日起按照年息24%计算的利息,同时本案诉讼费19720元(诉讼费39440元,调解减半收取)及保全费5000元亦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7-17 |
发布时间 |
2019-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宇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7631339607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86号6层6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