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龙县荷都门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7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8民初2039号 |
案号 |
(2019)黔2328执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龙县仙鹤坪茶叶有限公司、胡小雷、赵庆霞、安龙县利万家商品有限公司、李先中、何显丽、安龙县荷都门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谯田、陈立春、安龙县神雕木艺有限公司、何仕发、刘付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龙县环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6万元及利息 (利息以本金156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6年9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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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谯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8082789147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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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轻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