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州市亿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222民初1876号 |
案号 |
(2019)桂0222执恢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柳州市亿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947238.64元,本息合计5947238.64元(利息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之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另计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张开亿、冯辉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就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权对被告羊艳提供抵押的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39号(金时代购物公园)3栋306号、308号、309号、310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2055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2054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2056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2057号)和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一巷46号(海润阳光)3栋1-5号、4栋1-7号、1-9号、10号、11号、12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2019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31837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335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0134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0132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0133号)在借款本金287万元及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就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权对被告羊艳、覃勇提供抵押的位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39号(金时代购物公园)5栋108号、109号、110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30385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30386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30387号)及位于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号(海润广场)3栋1-8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00620号)在借款本金213万元及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羊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上述第三项判决中抵押物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被告覃勇、羊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在上述第四项判决中抵押物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06 |
发布时间 |
2020-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662142227D |
登记机关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州市晨华路8号丹桂苑2栋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