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尚明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2****75340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8民初3951号 |
案号 |
(2018)京0118执4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尚明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邢贵妍租金三十三万五千五百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一百六十六元(原告邢贵妍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尚明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8-23 |
发布时间 |
2018-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2286675340008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靳各寨村西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