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宁钱江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嘉海商初字第00311号 |
案号 |
(2015)嘉海执民字第00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宁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宁堤维西汽车照明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袁花信用社借款50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3年4月21日计算至2013年7月5日的利息为100000元,此后利息按月12‰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 二、被告海宁堤维西汽车照明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袁花信用社律师代理费175888元;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款项,由被告海宁堤维西汽车照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海宁钱江纺织有限公司、董回华、沈海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海宁钱江纺织有限公司、董回华、沈海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海宁堤维西汽车照明有限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51492元,由被告海宁堤维西汽车照明有限公司负担,连带责任同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1-15 |
发布时间 |
2015-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明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MA29H7FA88 |
登记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黄湾集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