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05民初1515号 |
案号 |
(2017)豫0105执10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市金惠邦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贷款本金3984011.53元,利息374518.11元,复利13437.98元(利息、复利暂计至2016年11月4日,后续利息、复利自2016年11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河南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张宏辉、李爱心对上述判决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州市金惠邦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0-03 |
发布时间 |
2018-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付进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98200369K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