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6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4民初2774号 |
案号 |
(2019)冀1024执2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吴扬与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签订的《认购意向书》予以解除;二、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吴扬首付款600,000元、利息50,000元,原告吴扬返还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的利息108,000元,予以折抵后,由被告香河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首付款、利息共计542,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转账到原告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世纪村支行的银行账号6215590200013056965内。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再无纠纷。如被告未能按期如数履行上述款项,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三河市久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吴扬居间服务费60,000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给付,转账到原告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世纪村支行的银行账号6215590200013056965内。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再无纠纷。如被告未能按期如数履行上述款项,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吴扬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20-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连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2405268925XB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香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北迎宾路西向阳院商贸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