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掖市宏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73N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81民初1203号 |
案号 |
(2020)冀0181执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张掖市宏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致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孟普货款4173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按同期同类商业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4元,诉讼保全费437元,由被告张掖市宏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致东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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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致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02MA73NA9Y0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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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上秦镇安里闸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