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昌赢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5F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03民初5938号 |
案号 |
(2019)赣0103执13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文伟涛、南昌赢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黄良兆款项41 980元及利息(其中1980元的利息自2016年8月1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 30 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12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10 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12月2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黄良兆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49元,由被告文伟涛、南昌赢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14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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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文伟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11MA35F7J68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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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