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闫玉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1********69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内0502民初1531号
案号
(2017)内0502执26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白宝权、闫玉梅共同偿还原告钟程立借款31000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7-09-24
发布时间
2017-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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