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昌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501********7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1529民初1110号
案号
(2017)川1529执3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本金890万元、利息427.20万元及2016年11月19日后至付清之日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屏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05-17
发布时间
2017-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