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71XH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321民初1209号
案号
(2018)鲁0321执1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5 200元,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6 088元,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21日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实际欠付货款数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0-30
发布时间
2019-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2172499571XH
登记机关
淄博市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桓台县唐山镇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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