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3********7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郑黄证民字第8839号
案号
(2015)汤法执字第00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郝敏、王桃琴、邓海新,执行标的为:本金47300元,未支付的逾期利息及为收回借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5-09-17
发布时间
2015-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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