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红蔻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77X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32088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1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通行费及服务费552266.26元;2、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自2018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通行费258274.06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3、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通行费177741.67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4、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通行费105684.64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5、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自2018年4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通行费4494.44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6、被申请人一给付申请人律师费4500元;7、被申请人二对申请人上述第一项请求中的通行费及服务费在151594.6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被申请人二对申请人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请求中滞纳金(分别以通行费60242.6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1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通行费66768.8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通行费3374.4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4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本案执行费用由上述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子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35845877XQ |
登记机关 |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6号116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