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7********792X |
执行依据文号 |
鄂1087民初1061号 |
案号 |
(2019)鄂1087执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云下欠原告松滋市金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250613元,原告同意被告从2017年7月份开始每月还款5000元以上(最低还款额为5000元)至2018年12月20日前还清本金50万元;从2019年1月起每月还款5000元以上,至2019年6月20日前还清确定的利息250613元。还款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二、如果被告罗云按上述约定的数额、期限还款,原告松滋市金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承担从2017年6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的数额、期限支付,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并要求被告支付从2017年6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