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荣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2********85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渝0234民初2531号
案号
(2017)渝0154执1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荣华、陈小清偿还原告胡兰借款本金181000元(于2016年8月5日前偿还100000元,余下81000元在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 二、被告王荣华、陈小清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胡兰下欠利息(从2015年6月22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以实际下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算)。 案件受理费4830元,减半收取2415元,由被告王荣华、陈小清负担(被告王荣华、陈小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直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17-01-09
发布时间
2017-04-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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