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3********96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03民初2350号 |
案号 |
(2019)鲁0103执2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 二、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利息、罚息和复利402702.91元(计算至2018年11月7日,嗣后利息、罚息和复利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鲁物流有限公司、临沂慧隆物流有限公司、李洪梅、庄欠涛对上述第一、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7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鲁物流有限公司、临沂慧隆物流有限公司、李洪梅、庄欠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06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759520196XE |
登记机关 |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三义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