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3********96XE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03民初2350号
案号
(2019)鲁0103执22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 二、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利息、罚息和复利402702.91元(计算至2018年11月7日,嗣后利息、罚息和复利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鲁物流有限公司、临沂慧隆物流有限公司、李洪梅、庄欠涛对上述第一、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大连齐鲁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7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国鲁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兴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鲁物流有限公司、临沂慧隆物流有限公司、李洪梅、庄欠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6-06
发布时间
2019-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59520196XE
登记机关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三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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