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6********1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雁江民初字第3186号
案号
(2016)川2002执010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直属支行透支本金266338.97元及利息、滞纳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6-07-07
发布时间
2016-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